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
进一步降低了两国纳税人在对方国家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助于促进双边贸易、技术、资金和人员往来,助力两国经济合作与发展。
近日,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锦囊收好!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现将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